长安区2014年回流生高考报名须知
一、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区招生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,经资审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介绍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有关手续。
二、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:
资格审查时间:2013年11月28日—30日
报名时间:2013年12月1日—7日
三、报名资格审查手续
1、应届生: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《2014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(区)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(注: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中专录取审批表)。
2、往届生:(1) 非本区高中毕业的考生持高中毕业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及《2014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 ;(2)本区内高中学校毕业的考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。
3、同等学力: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户籍所在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同等学力证明及《2014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。
4、在外省就读的本区户籍考生: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《2014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(区)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及考生在就读省(区、市)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在当地高考的证明。
5、凡非本市身份证号的考生,须由市公安局出具《常住人口信息》证明,此表由学校统一办理,但考生需支付公安部门所收费用。
6、以上考生的证明材料都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,复印件一式两份,招办和报名点各留一份备查。(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、户主页及考生本人信息页,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,学籍证明及思品表、同等学力证明、高中毕业证只需正常复印)。
四、考生应及时和报名学校联系,按时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后续有关事宜。
长安区招生办
2013年11月13
2014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(区)高考报名考生
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
学校名称: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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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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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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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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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籍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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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证明:该生系我校2014届高三(或职高、中专)应届毕业生,具有该校连续三年正式学籍(注: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中专录取审批表)。
学校公章 县(区)教育局公章
年 月 日 年 月 日 |
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:
班主任签名: 学校公章
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2014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
市(区): 县(区):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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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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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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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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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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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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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:
负责人签名: 考核单位公章
年 月 日 |